10月17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该通知自2024年10月18日起施行。2024年10月18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十大配资平台app,2024年10月18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